专版|检察护蕾 向阳花开
△2023年6月1日 《西部法制报》检察专刊
2021年开始,陕西省检察机关以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施行为契机,认真履行未成年人保护法律监督职责,坚持督导而不替代,积极推进未成年人全面综合司法保护。
两年来,陕西省检察机关扎实开展“检爱同行 共护未来”未成年人保护法律监督专项行动,把司法保护关口前移,不断健全未成年人检察司法保护体系,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筑牢法治堤坝。“省检察院先后出台了关于未检专门化建设、未检业务统一集中办理、涉未成年人重大敏感案件办理等指导性文件,全省三级检察院出台规范性文件334个,规范了‘捕、诉、监、防、教’一体化工作机制。”5月30日,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梁曦告诉记者。
前置保护 守护花蕾
“父母的言行直接影响着孩子,所谓打铁必须自身硬,要教育好子女,首先家长要学法、懂法、知法、守法,然后言传身教,这是最好的教育方式。”5月24日上午,在铜川市宜君县第一中学召开的陕西省检察机关“检爱同行——法治进家庭”专项行动推进会上,一场以《依法带娃,做有爱心、有智慧、有责任的好家长》为题的法治课正在进行。
据了解,目前,全省共有1625名检察人员在2951所学校担任法治副校长,已开展法治讲座1194次,受教育学生、教师、家长达60余万人。
“2022年7月15日,‘检爱同行——法治进乡村’全国巡讲(陕西站)活动启动。我们抽调全省优秀办案检察官分为3个小组赴全省乡村地区,重点面向全省26个国家级和省级乡村振兴帮扶县的未成年人,尤其是留守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和困境儿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通过面对面教学,让法治观念‘入耳、入脑、入心’。”陕西省人民检察院第九检察部主任李莉介绍。
据了解,全省各级检察机关通过开展专题讲座、联席会议、检察开放日、法治进校园、法治进乡村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两项制度”,即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教职工入职查询制度。延安市人民检察院在全市范围开展了为期两个月的强制报告制度宣传月活动;汉中市人民检察院联合公安机关制作《强制报告检警提示》,在全市社区、学校、医院、诊所、酒店、KTV、网吧、校外辅导机构等场所张贴并宣讲;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检察院创作编印漫画类《强制报告小红书》,累计发放5000余册,拍摄微视频《医生,求您别报警》被多家媒体转载,在“同心圆”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中心的法治宣教厅设置强制报告专区,播放公益宣传片《聚光》并进行重点解读,切实提高强制报告制度的社会知晓度,形成社会认同。
帮教相融 爱护花蕾
专项行动开展以来,陕西省检察机关依托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社会支持体系,持续开展社会调查研究,全力建设专门工作阵地,积极链接外部资源,提升涉罪未成年人帮教工作专业化水平。
陕西省人民检察院与团省委、省儿童心理学会对司法社工进行总结评估,联合在线培训司法社工和志愿者1200人,经严格考核续聘30名、新聘任30名,指导11家市、县检察院将司法社工纳入政府购买项目,推动建立司法保护借助社会力量的长效机制。渭南市人民检察院依托观护帮教基地,对158名涉罪未成年人开展精准帮教,其中17人重新就业或考上大学。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检察院深入辖区司法所,监督检查未成年人社区矫正情况,对司法所在制度执行、监督管理、审批流程、针对性帮教措施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监督。商洛市洛南县人民检察院接受省内外检察机关委托,联合教体局、职教中学对6名涉罪未成年人开展异地帮教,帮助其早日回归社会。
2022年1月,汉中市勉县人民检察院未检检察官和小浩(化名)的父亲驱车150公里赶到四川省广元市某中学,将已经接受为期5个多月观护帮教的小浩接回家。
“爸爸,您和妈妈还有弟弟都好吧?”
听到儿子见面后说的第一句话,小浩的父亲红了眼眶。他一边用手擦拭眼睛,一边掩饰着说:“都好,都好,这里的风可真大。”
事后,小浩父亲感慨地对检察官说:“以前我们父子见面不是争就是吵,儿子主动问候家人,这还是头一次,帮教确实有效果。”
据了解,17岁的小浩因盗窃他人财物触犯刑法,检察官审查案件后,对小浩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考验期6个月。
小浩的父母常年外出务工,无暇照管小浩,不能实施有效管教,所以希望检察机关能够帮助小浩进行矫治,使其走上正确的人生道路。
案件承办检察官金钢把家庭的希望挂在心间。经多方寻找,他联系到了四川省广元市某中学。随后,检察官进行了实地考察,详细了解学校教学力量、师资水平和管理方式以及矫治效果。最终,小浩在老师、检察官、心理咨询师的悉心帮助下,思想和行为均得到矫治,重拾了对生活和学习的信心。此次帮教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对小浩的观护帮教中,我们打破了地域限制,建立异地帮教机制,拓展了未成年人观护帮教工作的路径,提升了涉罪未成年人观护帮教效果。”汉中市人民检察院未检办主任田方说。
凝聚合力 呵护花蕾
“在‘检爱计划’司法救助工作中,我们突出因人施策、因案施策,协同相关单位形成多元化帮扶救助方案。”商洛市人民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杨小芳介绍,该院有效搭建司法救助线索发现模型,实时智能筛查司法救助线索,全面拓宽司法救助案源,将“输血式”司法救助与“造血式”社会帮扶相结合,真正把温暖送到群众心坎上。
2022年8月,商洛市人民检察院两名干警来到司法救助人小慧(化名)和小燕(化名)家中,将5万元“检爱计划”司法救助金送给两个孩子,鼓励她们走出阴霾、拥抱阳光、积极生活。
专项行动开展以来,陕西省检察机关充分发挥司法救助救急解困、修复社会关系、化解矛盾纠纷的作用,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紧密融合,做到救到要紧处、助在心坎上。同时,陕西省检察机关持续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特殊群体的关爱救助。
汉中市留坝县人民检察院与县民政局、团县委联合制定《关于加强留守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困境儿童保护救助的实施意见》,与县民政局联合制定《关于开展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救助专项监督活动方案》,建立了线索移送、处置等多项工作机制,为特殊儿童群体提供了更加严密的“司法+政府+社会”保护体系。
宝鸡市扶风县人民检察院就服刑人员未成年人子女监护缺失情况开展问卷调查,对发现的一名异地服刑人员未成年人子女的日常监护问题,积极与当地民政部门对接,妥善安置。
商洛市商州区人民检察院在办案中发现,犯罪嫌疑人9岁的女儿无人抚养。经与多家机构沟通对接,区民政局将女孩送至儿童福利院兜底监护。
除此之外,陕西省检察机关还大力宣传“公益诉讼随手拍”APP和12309检察服务热线,畅通举报渠道,助推形成部门齐抓共管、社会广泛参与的未成年人保护大格局,提高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质效。
据悉,专项行动开展期间,陕西省检察机关提出检察建议183份,参与排查旅馆、宾馆、酒店等场所1700家,有关部门督促整改684家,责令停业整顿28家,吊销经营许可证2家;配合有关部门参与排查酒吧、网吧等场所317家,有关部门督促整改56家,责令停业整顿9家,吊销经营许可证2家。
在专项行动中,陕西省检察机关通过提出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或者行政公益诉讼立案等方式,与公安、文旅、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等相关责任单位进行磋商研判,坚持到位而不越位,从法律监督的角度督促有关部门立即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并按时“回头看”检验整改成果,推动了未成年人领域的社会综合治理,凝聚起了未成年人保护强大合力。
让法律监督展现更多力量与温情
近年来,涉及未成年人的案件常常会成为舆论焦点。检察机关作为参与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全过程的政法机关,在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陕西省检察机关开展未成年人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业务集中统一办理以来,全面构建融打击、保护、帮教、预防于一体的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体系,坚持零容忍,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犯罪。
一方面,检察机关坚持不放弃,对涉罪的未成年人,其中主观恶性不大、犯罪情节较轻的,秉承着最大限度教育、感化、挽救涉罪未成年人的理念。检察机关也会实施精准帮教,健全配套保障措施;用足用好“线上+线下”帮教平台;坚持多元保护,深化做实“一站式”取证全覆盖,建立被害人保护多元化救助机制,全面提升对未成年人的综合司法保护质效。另一方面,检察机关通过司法救助等方式竭尽所能关爱、救助未成年被害人,切实维护未成年被害人的合法权益。
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确立了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六位一体”的未成年人保护新格局。检察机关积极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积极促进这“六大保护”形成“化学反应”,努力实现“1+5>6”的更好效果。
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社会性工程,任重而道远。相关部门还需进一步完善未成年人保护法律体系,推动各项法律法规落到实处;要进一步做好协调工作,凝聚起保护未成年人的强大合力;要进一步深化对重点问题的研讨,破解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中的难题,使容易受到侵害的未成年人得到有力保护;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全社会关心爱护未成年人的舆论氛围,让“少年的你”沐浴在法治阳光之下。
来源:西部法制报
来源:陕西省人民检察院第九检察部
记者:高虎
通讯员:徐鸣叙言
编辑:郑敏娜 校对:王瑾 审核:祝长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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